古田县中心城区市政路灯与夜景照明维护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22]ZJ[GK]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古田县中心城区市政路灯与夜景照明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需更正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技术项

T14项目组成员5

2.00

投标人配备人员中具有1 名同时具有 A2 驾驶证及 Q2 证的驾驶员的得 1 分,满分2分。【注:① 人员均不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② 同一人员不得在 T10~T14 中重复得分;③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中任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更正为:

T14项目组成员5

2.00

投标人配备人员中具有1 名同时具有 B2 驾驶证(或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包含B2)及 Q2 证的驾驶员的得 1 分,满分2分。【注:① 人员均不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② 同一人员不得在 T10~T14 中重复得分;③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中任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3.设施设备要求(项号20)

3.1.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至少配备以下设备,并提供对应证明材料:自有直臂升降伸缩臂高空作业平台车2部(其中1部为25米及以上直臂升降伸缩臂高空作业平台车、1 部为16米直臂升降伸缩臂高空作业平台车)、皮卡车2部(车身统一为黄色漆面),吊车1辆(该车辆可采用租赁形式)。(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所有车辆的正面照片、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有效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更正为:

★3.设施设备要求(项号20)

3.1.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至少配备以下设备,且承诺成交后皮卡车车身统一为黄色漆面,并提供对应证明材料:直臂升降伸缩臂高空作业平台车2部(其中1部为25米及以上直臂升降伸缩臂高空作业平台车、1 部为16米直臂升降伸缩臂高空作业平台车)、皮卡车2部,吊车1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上述所有车辆的正面照片、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需涵盖整个服务期限)、有效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1.18.投标人至少配备以下设备:自有直臂升降伸缩臂高空作业平台车2部(其中1部为25米及以上直臂升降伸缩臂高空作业平台车,1部为16米直臂升降伸缩臂高空作业平台车)、皮卡车2部(车身统一为黄色漆面),吊车1辆(该车辆可采用租赁形式)。未达配备要求或发现车辆定位异常(不在古田城区或无法查看定位等),每少一辆/台每天处以违约金1000元。

更正为:

11.18.投标人至少配备以下设备:直臂升降伸缩臂高空作业平台车2部(其中1部为25米及以上直臂升降伸缩臂高空作业平台车,1部为16米直臂升降伸缩臂高空作业平台车)、皮卡车2部(车身统一为黄色漆面),吊车1辆。未达配备要求或发现车辆定位异常(不在古田城区或无法查看定位等),每少一辆/台每天处以违约金1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次更正不影响招标项目的整体进度,若因本次更正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古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六一四中路八支二弄15号二楼

联系方式:0593-3883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中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天山东路2号中融江山府6幢2单元805室

联系方式:0593-2885699、13365039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593-2885699、13365039316

福建中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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