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昱仝管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水暖管材管件、30万个塑料包装盒生产线项目(先行)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诸暨市昱仝管业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330681MAC81JX112建设单位法人:屠玉琴
建设单位联系人:毛何海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店口镇桃源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诸暨市昱仝管业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年产2500吨水暖管材管件、30万个塑料包装盒生产线项目(先行)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2-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 店口镇桃源村
中心坐标:经度:120.41479 纬度: 29.85885环评文件审批机关: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6-02-11
环评审批文号:诸环建〔2026〕10号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91330681MACJFQATX8002X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2026-03-21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12运营单位名称:诸暨市昱仝管业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91330681MAC81JX112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诸暨市亿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91330681MA2JQH5T5N验收监测单位:浙江华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9133068107624532X6竣工时间:2026-03-07
调试起始时间:2026-03-09调试结束时间:2026-03-31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2026-03-21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20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https://gongshi.qsyhbgj.com/h5public-detail?id=509842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改建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无变动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年产2500吨水暖管材管件、30万个塑料包装盒实际建设情况:20万个塑料包装盒
变动情况及原因:根据调查,本项目本项目暂未建设喷砂机、注塑机、塑料管材挤出机,吹塑机较环评减少1台,故本项目为先行验收。目前企业实际仍能达到年产20万个塑料包装盒的生产能力。不涉及重大变动。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水暖管材管件、塑料包装盒。实际建设情况:塑料包装盒。
变动情况及原因:本项目暂未建设水暖管材管件生产工艺,其他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不涉及重大变动。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化粪池、活性炭箱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实际建设情况:化粪池、活性炭箱吸附装置
变动情况及原因:本项目暂未建设喷砂机,故不产生喷砂粉尘。不涉及重大变动。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厂房1F西南部),废包装材料S1、金属边角料S2、金属次品S3、废钢砂S6、喷砂粉尘收尘S7、废布袋S8在厂内暂存后出售给物资公司;厂区内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10m2,厂房1F西南部),废切削液(含金属屑)S9、废润滑油S10、废活性炭S11、废包装桶S12、废油桶S13按照规范在厂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S14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暂未建设水暖管材管件生产工艺,故不产生金属边角料、金属次品、废钢砂、喷砂粉尘收尘、废布袋、废切削液(含金属屑)、废包装桶。故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和废油桶。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诸暨市油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和废油桶收集后委托诸暨市油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收集转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变动情况及原因:本项目暂未建设水暖管材管件生产工艺,故不产生金属边角料、金属次品、废钢砂、喷砂粉尘收尘、废布袋、废切削液(含金属屑)、废包装桶。故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和废油桶。不涉及重大变动。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现有工程(已建成的)本工程(本期建设的)总体工程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实际排放量许可排放量“以新带老”削减量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实际排放总量排放增减量
废水水量 (万吨/年)00.01440.018000.0140.014
COD(吨/年)00.0030.018000.0030.003
氨氮(吨/年)00.00030.0030000
总磷(吨/年)0000000
总氮(吨/年)0000000
废气气量 (万立方米/年)0285000028502850/
二氧化硫(吨/年)0000000/
氮氧化物(吨/年)0000000/
颗粒物(吨/年)0000000/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00.0580.219000.0580.058/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设施名称执行标准实际建设情况监测情况达标情况
1化粪池《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中的标准要求。化粪池从两周期的监测结果来看,废水排放口pH值在6.8-6.9;化学需氧量浓度最大日均值为128mg/L;悬浮物浓度最大日均值为20mg/L;氨氮浓度最大日均值为1.35mg/L;总磷浓度最大日均值为0.54mg/L;石油类浓度最大日均值为2.9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最大日均值为39.4mg/L。 其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最大日均浓度和pH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的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中的标准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设施名称执行标准实际建设情况监测情况达标情况
1活性炭吸附《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活性炭吸附监测期间,吹塑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两天废气平均排放总量为11890N.d.m3/h,非甲烷总烃两天最大日均排放浓度1.86mg/m3,排放速率0.222kg/h。 吹塑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两天最大日均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设施名称执行标准实际建设情况监测情况达标情况
1隔声降噪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1、企业合理布置总平面,加强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检查设备,定期润滑,防止不正常生产产生的高噪;2、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垫减震垫;3、生产时关闭厂内门窗;4、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本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厂房1F西南部),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金属次品、废钢砂、喷砂粉尘收尘、废布袋在厂内暂存后出售给物资公司;厂区内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10m2,厂房1F西南部),废切削液(含金属屑)、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油桶按照规范在厂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暂未建设水暖管材管件生产工艺,故不产生金属边角料、金属次品、废钢砂、喷砂粉尘收尘、废布袋、废切削液(含金属屑)、废包装桶。故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和废油桶。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诸暨市油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和废油桶收集后委托诸暨市油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收集转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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