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品质数字化绿色印染示范工厂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山东安鲁德新智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91370902MADNT7DG2Q 建设单位法人: 李荣

建设单位联系人: 裴晨晨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泰山经济开发区科技北大街 123 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高品质数字化绿色印染示范工厂项目(一期) 项目代码: 2204-370902-04-01-672738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C1713-C1713-棉印染精加工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 上高街道泰山经济开发区科技北大街 123 号

中心坐标: 经度:116.371863 纬度: 36.02106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2023-05-11

环评审批文号: 泰山环境发〔2023〕22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91370902MADNT7DG2Q001P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2025-03-21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500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3500 运营单位名称: 山东安鲁德新智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370902MADNT7DG2Q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山东安鲁德新智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70902MADNT7DG2Q 验收监测单位: 山东奥斯瑞特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370902MA3N1MQ71G 竣工时间: 2024-12-20

调试起始时间: 2024-12-20 调试结束时间: 2025-06-10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6-02-02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6-03-31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www.asrtjyjc.cn/html/xwzx/gsxw/3089.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山东中康国创先进印染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高品质数字化绿色印染示范工厂项目(一期) 实际建设情况: 山东中康国创先进印染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高品质数字化绿色印染示范工厂项目(一期)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年产10000吨高档针织印染面料、2000万米高档机织印染面料 实际建设情况: 一期产能约6500吨高档针织印染面料,1300万米高档机织印染面料每年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针织匹染面料:原料为坯布(棉、混纺、化纤),采用匹染工艺,纯棉针织坯布采用连续染色、间歇式染色和冷轧堆染色3种方式;混纺和化纤针织坯布采用间歇式染色;染色之后进行后整理。 针织色织面料:原料为坯纱(棉、混纺、化纤),采用筒纱染色工艺,然后进行纺织和后整理。 机织匹染面料:原料为坯布(棉、混纺、化纤),采用匹染工艺,纯棉机织坯布采用连续染色、间歇式染色和冷轧堆染色3种方式;混纺机织坯布采用连续染色和间歇式染色2种方式,化纤机织坯布采用间歇式染色;染色之后进行后整理。 针织、机织印花面料:原料为染色后坯布(棉、混纺、化纤),采用数码印花工艺,然后进行后整理。 针织、机织复合面料:原料为染色后坯布(棉、混纺、化纤),采用复合工艺。 实际建设情况: 针织匹染面料:原料为坯布(棉、混纺、化纤),采用匹染工艺,纯棉针织坯布采用连续染色、间歇式染色和冷轧堆染色3种方式;混纺和化纤针织坯布采用间歇式染色;染色之后进行后整理。 针织色织面料:原料为坯纱(棉、混纺、化纤),采用筒纱染色工艺,然后进行纺织和后整理。 机织匹染面料:原料为坯布(棉、混纺、化纤),采用匹染工艺,纯棉机织坯布采用连续染色、间歇式染色和冷轧堆染色3种方式;混纺机织坯布采用连续染色和间歇式染色2种方式,化纤机织坯布采用间歇式染色;染色之后进行后整理。 针织、机织印花面料:原料为染色后坯布(棉、混纺、化纤),采用数码印花工艺,然后进行后整理。 针织、机织复合面料:原料为染色后坯布(棉、混纺、化纤),采用复合工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设计雨水管网、污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软水站排污、废气治理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要分类处理。项目废水中的高盐废水经高盐废水综合处理系统、高盐中水回用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产生的纯水回用于生产,浓水排入蒸发系统蒸发处理,产生的蒸发污冷凝水收集回用。项目废水中的低盐废水(含高浓废水)经低盐废水综合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部分废水经低盐中水回用系统处理,产生的纯水要收集回用,产生的浓水要与其他未进入低盐中水回用系统的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泰安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中水池中水须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附录C中表C1和《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生产;外排废水须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要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要按照山东省、泰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泰安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导则》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要设置封闭式硬质围挡并配备专用洒水设备;石子、沙等细粒散装原料置于原料棚中用篷布遮盖,定时洒水,原料堆场不得露天存放;合理安排运输路线,运输车辆要加盖篷布;施工垃圾使用专用的密闭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送,严禁高空抛洒。营运期,烧毛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一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2根18米高、内径0.4米排气筒(P1、P2)排放;定型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水喷淋+静电吸附”处理后,通过4根18米高、内径分别为0.8米、0.8米、1.0米、0.9米的排气筒(P3、P4、P5、P6)排放;复合、印花废气及蒸化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负压收集后,经“静电吸附+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内径0.6米排气筒(P8)排放;液氨整理废气经“液氨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负压收集,经“一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内径0.2米排气筒(P9)排放;松氏烘干机、定型机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3根18米高、内径分别为0.15米、0.2米、0.4米排气筒(P7、P11、P12)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两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m高、内径0.6m排气筒(P10)排放。 实际建设情况: 1、生产生活废水收集至收集调节池,在此通过捞毛机去除废水中的悬浮物颗粒,均衡水质水量;后进入气浮,向废水中投加适量的混凝剂使废水中的悬浮物、杂质、大分子难降解有机物絮凝吸附成絮体,再通过气浮去除;气浮机出水泵入水解酸化池,通过微生物水解酸化作用打断难降解大分子物质结构,提高废水可生化性,为后续A/O提供优良的水质环境;水解酸化池出水自流入A/O组合池,废水在A/O池中完成除碳脱氮;A/O池出水混合液自流入二沉池,在二沉池完成污泥沉淀分离,沉淀污泥排入污泥浓缩池进行污泥浓缩脱水减量,上清液出水自流入后续混沉池。在混凝池中通过投加混凝剂、絮凝剂去除废水中的悬浮物杂质及絮体吸附去除少量的COD、TP等污染物,提高出水水质。混沉池出水部分自流入外排水池,排放至嘉诚水处理公司。部分出水进入超滤进一步去除废水中的SS、COD、色度等污染物;后进入树脂软化装置除硬,降低后续膜成垢堵塞;软化后进入一级RO进行初步脱盐,RO产水进入中水回用池,RO浓水进行先后进入碳滤和臭氧氧化装置进一步出去废水中残余的有机物;后经纳滤+二级反渗透+三级反渗透进行盐浓缩,膜系统纯水自流入中水回用池等待回用,膜浓水泵入一体化沉淀装置除硬后进入蒸发装置进行蒸发脱盐,蒸发冷凝水回用,蒸发废盐渣委外处置。 2、烧毛设施产生的废气使用喷淋塔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P1、P2)高空排放;1#-2#定型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两套“水喷淋+静电吸附”处理后由1根高18m、内径0.8m的排气筒(P3)排放;4#-6#定型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两套“水喷淋+静电吸附”处理后由1根高18m、内径0.8m的排气筒(P4)排放;烘干机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低氮燃烧器+喷淋+静电通过18m高排气筒(P3、P4)高空排放;磨毛机、起毛机、剪毛机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染料配送装置产生的颗粒物经滤筒过滤后无组织排放;印花产生的废气经静电+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5)高空排放;综合废水处理设施经三级喷淋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6)高空排放;柔软机产生的氮氧化物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与颗粒物、二氧化硫一起通过18m高排气筒(P3)高空排放;液氨整理产生的氨气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7)高空排放。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实际建设情况: 无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0 45.3 0 0 0 45.3 45.3

COD(吨/年) 0 13.59 84.5645 0 0 13.59 13.59

氨氮(吨/年) 0 0.6795 8.4564 0 0 0.679 0.679

总磷(吨/年) 0 0 0 0 0 0 0

总氮(吨/年) 0 0 0 0 0 0 0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 0 0 0 0 0 0 /

二氧化硫(吨/年) 0 0.3456 0 0 0 0.346 0.346 /

氮氧化物(吨/年) 0 1.4692 0 0 0 1.469 1.469 /

颗粒物(吨/年) 0 0.7304 0 0 0 0.73 0.73 /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4932 0 0 0 0.493 0.49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 污水处理站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区电导率日均值最大排放浓度为1355μs/cm,pH日均值最大值最8.2(无量纲),透明度日均值最大值为35cm,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最大值为11.2mg/l,全盐量日均值最大值为1323mg/l,化学需氧量日均值最大值为45mg/l,可吸附有机卤素日均值最大值为2348μg/l,总氮日均值最大值为11.3mg/l,总硬度日均值最大值为295mg/l,总磷日均值最大值为0.61mg/l,悬浮物日均值最大值为26mg/l,氟化物日均值最大值为5.60mg/l,色度日均值最大值为20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日均值最大值为0.141mg/l,硫化物、苯胺类、铁、锰未检出,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泰安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水水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 01107-2011)表1、《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附录C中表C1要求,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喷淋塔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喷淋塔 P1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8mg/m3,P2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0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

2 水喷淋+静电吸附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标准 水喷淋+静电吸附 P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5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45mg/m3,P4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4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2.52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标准;

3 低氮燃烧器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标准 低氮燃烧器 P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5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45mg/m3,P4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4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2.52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标准;

4 静电+二级活性炭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标准 静电+二级活性炭 P5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8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标准;

5 喷淋塔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排放标准。 喷淋塔 P6氨最大排放速率为0.016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0.009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速率为977(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排放标准。

6 水喷淋+静电吸附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标准 水喷淋+静电吸附 P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5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45mg/m3,P4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4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2.52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标准;

7 喷淋塔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排放标准 喷淋塔 P7氨气最大排放速率为0.003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排放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基础减振,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和润滑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隔声、基础减振,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和润滑 项目昼间噪声介于52-55(dB(A))之间,夜间噪声介于41-46(dB(A))之间,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点,对周边的影响较小。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工作。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在施工区内自行消化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收集后交由专门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运输,及时外运至规定地点处置。工程施工生活垃圾要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营运期,废毛纤、回丝、废纸芯、废布头、废纱线、废布袋、废包装物、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染化料包装内衬、废活性炭、废染料、废定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滤筒、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不合格产品收集后降级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蒸发废盐要进行危废鉴别,鉴别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鉴别为一般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运至一般固废处置场所进行处置或者外售综合利用,蒸发废盐可外售综合利用;鉴别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暂存贮存过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其在厂内的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并须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1]48号)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在施工区内自行消化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收集后交由专门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运输,及时外运至规定地点处置。工程施工生活垃圾要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营运期,废毛纤、回丝、废纸芯、废布头、废纱线、废布袋、废包装物、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染化料包装内衬、废活性炭、废染料、废定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滤筒、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不合格产品收集后降级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蒸发废盐要进行危废鉴别,鉴别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鉴别为一般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运至一般固废处置场所进行处置或者外售综合利用,蒸发废盐可外售综合利用;鉴别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暂存贮存过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其在厂内的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1]48号)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1]48号)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用地在工程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平整场地,进行绿化;结合厂区绿化和区域绿化建设实现绿化补偿;通过科学的施工设计、严格的施工管理、先进的施工工艺,避免不合理的施工方法,减少土石方量以及人为的土石资源浪费,加强裸露地表的绿化美化,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用地在工程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平整场地,进行绿化;结合厂区绿化和区域绿化建设实现绿化补偿;通过科学的施工设计、严格的施工管理、先进的施工工艺,避免不合理的施工方法,减少土石方量以及人为的土石资源浪费,加强裸露地表的绿化美化,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厂内须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要与当地政府、其它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要设置1176m2的事故水池,做好事故水和初期雨水收集,按要求设置围堰以及导流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厂区要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对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线等进行严格防渗。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厂内须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要与当地政府、其它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要设置1176m2的事故水池,做好事故水和初期雨水收集,按要求设置围堰以及导流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厂区要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对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线等进行严格防渗。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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