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配套500kV升压站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913205857628094557 建设单位法人: 张卫平

建设单位联系人: 徐紫峰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太仓市浮桥镇金浪浪港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配套500kV升压站工程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D4411-D4411-火力发电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大道118号,二期工程厂区内

中心坐标: 经度:121.17774 纬度: 31.65556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2025-08-25

环评审批文号: 苏环审〔2025〕66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无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80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50 运营单位名称: 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3205857628094557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江苏省苏核辐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20000067628185X 验收监测单位: 江苏省苏核辐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320000067628185X 竣工时间: 2006-05-01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6-03-24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6-04-22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60324wfDqg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新建 实际建设情况: 新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主变压器:配置500kV主变压器2台(#3、#4),容量2×720MVA,三相一体户外布置 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配置220kV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1台(#2),容量1×63MVA,户外布置 高压厂用变压器:配置20kV高压厂用变压器2台(#3、#4),容量2×50MVA,户外布置 高压公用变压器:配置20kV高压公用变压器2台(#3、#4),容量2×31.5MVA,户外布置 500kV出线间隔:配置500kV配电装置2个出线间隔,采用GIS型式户内布置 事故油坑:本期#3主变、#4主变、#2启备变、#3高厂变、#4高厂变、#3高压公用变、#4高压公用变下方的事故油坑,有效容积分别约为30立方米、30立方米、20立方米、10立方米、10立方米、10立方米、10立方米,均与事故油池相连通 事故油池:建设1座事故油池,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约为146.9立方米 实际建设情况: 主变压器:配置500kV主变压器2台(#3、#4),容量2×720MVA,三相一体户外布置 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配置220kV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1台(#2),容量1×63MVA,户外布置 高压厂用变压器:配置20kV高压厂用变压器2台(#3、#4),容量2×50MVA,户外布置 高压公用变压器:配置20kV高压公用变压器2台(#3、#4),容量2×31.5MVA,户外布置 500kV出线间隔:配置500kV配电装置2个出线间隔,采用GIS型式户内布置 事故油坑:本期#3主变、#4主变、#2启备变、#3高厂变、#4高厂变、#3高压公用变、#4高压公用变下方的事故油坑,有效容积分别约为30立方米、30立方米、20立方米、10立方米、10立方米、10立方米、10立方米,均与事故油池相连通 事故油池:建设1座事故油池,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约为146.9立方米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本期500kV升压站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正常工作和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本期500kV升压站为无人值守升压站,只有巡检时有工作人员进入,升压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二期工程设置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装置,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2)500kV升压站依托二期工程的危废暂存间,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按要求贮存、转移、运输、处置,最终交由具备相应种类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 (3)升压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事故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和事故油污水最终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事故油坑、事故油池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实际建设情况: (1)升压站无人值守,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装置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2)升压站自运行以来未产生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后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将暂存在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升压站自运行以来至今未发生过变压器油泄漏事故。升压站建有事故油池及事故油坑,当发生事故时,事故油及事故油污水经事故油坑、事故油池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0 0 0 0 0 0 0

COD(吨/年) 0 0 0 0 0 0 0

氨氮(吨/年) 0 0 0 0 0 0 0

总磷(吨/年) 0 0 0 0 0 0 0

总氮(吨/年) 0 0 0 0 0 0 0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 0 0 0 0 0 0 /

二氧化硫(吨/年) 0 0 0 0 0 0 0 /

氮氧化物(吨/年) 0 0 0 0 0 0 0 /

颗粒物(吨/年) 0 0 0 0 0 0 0 /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站内的废旧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水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升压站自运行期以来未产生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及含油废水,后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及含油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升压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事故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和事故油污水最终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事故油坑、事故油池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升压站自运行以来至今未发生过变压器油泄漏事故。升压站建有事故油池及事故油坑,当发生事故时,事故油及事故油污水经事故油坑、事故油池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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